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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为缴连先知彭州日三次论奏榷买川茶不便并条述今来利害事状元祐元年闰二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三、《净德集》卷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八
右,臣先于熙宁十年彭州日,为见朝廷依李杞、蒲宗闵、刘佐等起请,尽数榷买川茶,收息出卖,大于远方不便,并据本州园户屡有陈诉,及为堋口茶场减价买,亏损园户,致有喧闹,遂于当年三月八日,又本月十八日四月二十四日凡三次具状论奏。
虽蒙朝廷施行,后来续见李稷、蒲宗闵、陆师闵等贪功急利,侵刻远民,阻节商旅,增添岁课,欺罔朝廷,希窃恩赏,措置乖谬,遐方之人不胜其苦,为弊之极,凡有十端。
一则是高估米价,预俵与有之家,名为本,及至纳,颇有赔费。
二则是蒲宗闵首议兴贩大宁盐并布等,相兼取利,充补茶息;
陆师闵都茶场,以博为名,尽买诸货,一如市易,及典米收利,以求出剩,至令市井商旅,动皆失业。
三则是般运不前,往往是差雇税户,多有骚扰。
并置递铺般载,支费衣粮,及于成都路差厢失贴般,力役劳苦,走窜求死,其数甚众。
四则是将转运司合收税钱作茶司收到数目申奏,及郡县畏惧司事势,以税钱为息钱,上下表里,敢肆欺诞。
五则是通判知县簿、尉监官计卖息钱,与牙子等均分,隳丧廉耻。
六则是有及般郡县知州通判知县,皆由茶司运司奏明差注,其间差注好利少恩之人,贻害远俗。
七则是监发茶纲官员并兼监知县,推赏过厚,极为滥溢。
八则是私卖之人并递铺、转送司文字运限之法太重,细民相率枉陷深刑。
九则是秦、陕客商皆不入川贩,亏失沿路省税。
十则是增起陕西价直,遂使民间当此阙钱之际,更食贵茶。
凡此十事,皆是臣熙宁十年论奏,后来浸生弊害,岁月愈久,为患愈深。
近者伏闻朝廷遣使入川按察茶法,所有昔年三次奏状并今来条析利害备录缴连在前。
一、邛、蜀、彭、汉、绵、雅、洋等州、兴元府三泉县人户,多以种茶为生,有如五谷。
自官榷以来,重法拘制,不许私相交易。
被官中抑勒等第,高称低估,每斤只得半价,须至贱卖入官。
亦有被此侵害,情愿斫伐茶苗,被捉送官,又更科罪,怨嗟无诉,已及十年。
幸而累岁丰熟,粮食颇贱,可以度日。
间或岁歉物贵,茶价独贱,则园户大见失所,多有为盗,久为川蜀之害。
一、茶司每于秋成之际收籴仓米,高估价钱,俵与茶户,谓之本,不愿籴者,例须支俵。
假令米一石八百钱,即作一贯文支俵,仍出息二分,计一贯二百。
其买每斤直八十文,只折四十文,借端刻剥,大率类此。
一、茶法许增息二分出卖,缘茶司违法,别作名目,收及五分以上,或加倍以来。
只如雅州,每斤五十文者,计一百文卖;
二十文者,计三十四文卖;
十八文者,计三十二文卖;
一十四文者,计二十五文卖;
一十二文者,计二十三文卖。
乃是贱买园户茶货,过取买人息钱,两自侵损(有息钱、头子、长引钱、税钱、牙钱、打角钱,凡六等。)
一、名为茶法,却贩布并大宁盐及陶器,并运解盐入川,相兼收受。
近更置博易茶场,买丝、绵、䌷、绢、纱、罗、绫、布、金、银、楮、皮、笺纸、香、药、米、豆等,出息货卖,仍许监官出外招诱,及遣牙子往诸县编拦,其害过于市易。
所买纱、罗、绫、绢,多是监官一员与牙子通同作过,剩支官钱,却将纱、罗等运往陕西货卖,别无积滞,难便败露(天下市易已蒙废罢,惟有博易茶场,未蒙指挥,乃是西路受其祸。)
兼与成都府酒场典糯米一万贯,每斗出息八文,过半年未赎,仍更出息二分。
如此多端聚敛,岂是茶息岁收二百万?
欺罔朝廷,莫甚于此。
一、川路险阻,般陕西极难。
始,元丰初,拨成都路兵士数百人贴补般运,不一二年,死亡逃窜几尽,茶司遂令和雇人夫,同共般载。
州县畏其势力,或和雇不行,则差税户往前,颇有赔费。
洋州一处,因差夫般,最为骚扰。
一、未禁以前,陕西客旅得解盐并药物等入川买,所过州县,俱有重税钱。
及至将出川,沿路又纳过税,以此税课大段增羡。
法施行以后,商旅更不兴贩,所收税钱绝少熙宁七年未禁茶法,兴元府收七百四十万住税,每斤六文,岁收四万七千贯,次年所收才及一二。)
纵有各商在官场贩往别州军,虽明纳税钱,其钱逐处畏惧茶司势力,及欲贪分息钱,往往将税钱转作茶息,以此税课颇有亏减。
其所得税钱亦不曾拨还转运司,却滚作岁课闻奏。
一、陕西之民食有定数,茶司为贪羡息,般运过多,出卖不尽,逐州有亏年额处,却于每斤上添起价直,务要岁课馀羡,往往亦配卖与人户。
乃是榷茶之害,非独在蜀,亦已流及秦、陕凤州今岁卖,准茶司指挥,每州添一百文。)
一、通判系按察之司,令佐皆在县令之上,今来却计所卖茶货,与牙子等均分息钱,亏损廉节,略无愧耻。
一、盗及二贯文,徒一年,仍出赏钱五贯。
今将钱八百文买四十斤者(每斤二十文。),不幸被捉,亦徒一年,出赏钱三十贯。
是贩之罪,过于为盗,于理不通。
递铺文字,于外界军机,或非常贼盗,日行四百里,马递日行三百里,违二日,徒一年。
递往来,并日行四百里,违一日,徒一年。
立法太重,有损治体。
一、雅州名山县监茶官但发及一万驮,即转一官,知县亦减三年磨勘
且计纲发,殊非常事,冒滥颇为侥倖。
一、茶禁之害,日久日积,朝廷所得者,岁有一百万缗,而失陷商税亦数十万。
今若推广惠泽,罢去榷利,许令通商,则百姓荡然无禁碍,商旅大段通行。
秦陕客人入川,随行物货已收一重税钱;
其卖先收住税,买又收过税,则一岁之收,必数十万贯;
每驮直十贯者,收长引钱一贯文,不及贯者,计斤收钱,又须有数十万贯,亦可充折茶司一岁之息。
但责成都利州运司,令依律应副熙河,则百事简便,公私两得。
惟桩留博马茶若干万驮,令铺兵般运,重沿边私贩之禁,则于马事,并无妨阙,而朝廷恩德,及民最深。
一、若谓以博马,川茶未可通商。
李杞立法之初,只认四十万贯应副熙河,后来蒲宗闵等渐贩布贩盐,添及六十万贯,李稷、陆师闵又增至一百万贯。
今则岁献二百万贯,亦只以四十万贯应副熙河,且倚法刻民,亦可增及千万。
恭惟圣朝治道,日从仁厚,若指挥茶司只得岁入一百万贯,不须出剩,则茶官不敢过有掊刻,仍不许俵米与有之家。
若俵本钱,勿令出息,买则添原估,卖则减旧价。
并已罢博易茶场,及诸般货物并不得收买。
所有般载,尽差递铺,更不得差雇人户,免令赔费。
及罢官员均分息钱,仍令将税钱拨还运司
稍减滥刑,渐抑重赏。
严戒陕西州军不许添价配卖。
如此则榷茶之害,十分亦去四五,于博马别无妒碍。
奏乞罢榷名山等三处广德泽亦不阙备边之费状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三、《净德集》卷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八
臣伏见朝廷察知蜀中茶法贻害数路,生灵受弊之深,特遣使者按视本末,意欲更张,与民休息。
黄廉遍诣诸郡及山场等处,寻究弊端,尽见其实,累具奏列,皆有条绪,蜀茶之害,十去七八。
疲民延颈,日望弛禁,过于饥渴之待饮食。
而朝廷尚迟迟未决者,盖为边费巨万,仰给于,虑或缺用,不敢遽然予夺。
臣愚以为持此说者,知其一未知其二也。
陆师闵增岁课为百万贯,而又献羡馀百万贯者,岂皆茶息哉?
盖勇为屠侩之事,扼民之喉,刮剔骨髓,攘夺百货,公为贩易,其极至于典米豆、鬻物货,惟增厚利,以欺朝廷尔,今日陛下忍为此事乎?
恭惟陛下深仁博爱,惠养万物,惟恐一夫或失其所,必不忍为此也。
既不忍为师闵之事,则禁可以尽废,利不可以过取,虽黄廉之说,犹未能尽副朝廷之意焉。
故臣愿少变其议,广陛下之德泽,以慰人望,至于边备,又岂敢阙而不计哉?
黄廉所以欲榷名山、油麻坝、洋州三处者,犹利榷买之贱,觊出息之多尔。
然诸场不榷,而此独榷,则民有幸不幸;
榷法犹在,则严刑滥赏随而复作。
譬如治病不去根本,未可以言愈也。
为今之计,莫若稍高三处之直,如郡县和籴米谷、民间交易之类,就彼和买,及其起纲运致,比于榷法,须费一倍(名山一驮,榷买载脚至秦州,不满十贯,而卖三十贯以来或四十贯。今既和买,须添原价并脚钱,约及二十贯以来,至出卖已有一倍之利。)
每岁约以五万驮应副熙河,仍设秦凤泾原两路卖之禁,并如黄廉之请,则自可得一万贯,以助边计,以行博马法,亦不阙少,又何必独榷三处,以贻斯民之忧乎?
其他诸路所入素薄,宜一切舍之,以与商旅,庶为招来之渐也。
又况蜀茶岁约三千万斤元丰七年二千九百一十四万七千斤,八年二千九百五十四万八千斤。),除和买五百万斤入熙河外,尚有二千五百万斤,皆属商贩流转。
三千里之内,所谓住税、翻税、过税者,亦可得五十万贯(旧例住税每斤六文,客人买出,翻税每斤六文,两项可得二十五万贯。所过场务,远者十处,近者三两处,再远者四五处,过税每斤收二文,五场共计十文,又可得二十五万贯。熙宁七年兴元府一处收茶税七百馀万斤,计钱四万二千馀贯。以此推之,其数必有。)
自榷法之行,有牙税、脚息、头子、笼索等钱,皆为无名之敛,今既解去罗网,一切不问,第以一贯之,纳长引钱百文,则人情简便,必亦乐输,又有十馀万贯(川茶贵者每斤三百,贱者三二十文,今总计为五十文,凡二千五百万斤,计一百二十五万贯,乃得长引钱十二万五千贯。)
仍于六十馀万贯中,三分损一,以为未必皆然之数,则四十万贯乃有其实,而商诸货之税,复在此外,总计其数,则边防之费,粗可足用。
三郡之,不必禁榷,利害愈明矣。
〔贴黄〕臣今所奏,皆据其实,盖于民不扰而有百四十万贯之利,以助边计。
伏乞圣慈,采纳施行。
措置进筑三城寨奏元符元年二月丙午 北宋 · 章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六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四 创作地点:甘肃省平凉市
钟傅议先进筑三城寨,其本路有两座,守城器具,本路前后进筑,用过防守器具不少。
今准圣旨,将来合于三处建筑城寨。
乞下陆师闵计置一千步城防守器具一座,前来灵平镇差下卸,及下刘何巴宜于诸路,速行刬刷八百步防守器具,搬运前来。
所有楼橹,臣乞一面计置。
乞罢陆师闵以究询川茶之害劄子元祐元年六月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七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一
臣尝于去年论列川茶利害,乞遣使考察措置。
近蒙朝旨,已差户部郎中黄廉前去。
窃以川茶之害,臣于前奏略已详悉。
又闻言者继多,今不复再有陈说。
然事之首尾干涉者数路,从来提举榷茶马所行职事,他司皆不得与闻。
至于索取茶事公案文字,亦不许州县供报。
以此提举司官吏事权震灼,恣为不法,倚为名,兴贩百货,掊克苛细,夺民衣食。
其于患害,根株深牢,若非周咨博访,难见底里
今虽遣使者,而提举官陆师闵尚在本任,深恐上下吏民畏其权燄,不敢尽以疾苦告于使者,有所蔽隐,却致所闻灭裂。
兼虑师闵护匿其事,议论怀私,不肯协心公共措置,无以副圣明惠绥远方之意。
臣欲乞指挥,先罢陆师闵职任,所贵人情稍安,可以究询利害。
〔贴黄〕京东吴居厚等、福建王子京,皆先罢任,乃行体量。
今来陆师闵合依此例。
使者按察得本司别无违法害民之事,则师闵可却还本任。
论蜀茶疏元祐元年 北宋 · 黄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九二、《宋史》卷三四七《黄廉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八
臣奉被使旨,所至访求利害至熟。
榷茶之法,实有害于川陕之民。
盖官司不原朝廷立法本意,希功幸赏,以得为多,于是禁网滋繁,百姓受弊。
陆师闵立法最虐,故取利最多,上累国体,下敛民怨。
中外臣寮所言茶事害民六科,皆有事实。
若遽论之,不若尽以予民,使园户自卖,商贾自贩,官收税引及歇驮钱。
并复熙宁以前博马之策,无交易之烦,无脚乘之劳。
抉去故敝,一从私便,无复可议。
若致详于公私之际,则先当议民,其次商贾,其次边计,利害各有所在也。
蜀民通患币轻钱重,商旅赍携,息不偿费。
若损榷茶,尽予商贾,则百货未能通流,脚乘未能猝备,非唯园民之货郁滞,绝其资生之路,若蕃市交易万一不继,亦足以害经久之法。
今若捐十一州之与商贾,仍以川陕四路及关中诸路与之为受茶之地,宜若可以尽泄川茶,以补蜀民久困。
而官以善价取雅州兴元府所产以赡熙、秦诸州,酌中法以为边备,于理为可。
按:《宋名臣奏议》卷一○八。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一原注。
黄庆基弹劾劄子1093年5月19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八二、《苏文忠公全集》卷三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四、《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元祐八年五月十九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左朝奉郎、守礼部尚书苏轼劄子奏:臣自少年从仕以来,以刚褊疾恶,尽言孤立,为累朝人主所知,然亦以此见疾于群小,其来久矣。
熙宁元丰间,为李定、舒亶辈所谗;
及元祐以来,朱光庭、赵挺之、贾易之流,皆以诽谤之罪诬臣。
前后相传,专用此术,朝廷上下,所共明知。
然小人非此无以深入臣罪,故其计须至出此。
今者又闻台官黄庆基复祖述李定、朱光庭、贾易等旧说,亦以此诬臣,并言臣有妄用颍州官钱、失入尹真死罪,及强买姓曹人田等。
虽知朝廷已察其奸,罢黜其人矣,然其间有关臣子之大节者,于义不可不辨。
谨具画一如左。
一、臣先任中书舍人日,适值朝廷窜逐大奸数人,所行告词,皆是元降词头所述罪状,非臣私意所敢增损。
吕惠卿自前执政责授散官安置,诛罚至重。
当时蒙朝旨节录台谏所言惠卿罪恶降下,既是词头所有,则臣安敢减落。
然臣子之意,以为事涉先朝,不无所忌,故特于告词内分别解说,令天下晓然,知是惠卿之奸,而非先朝盛德之累。
至于窜逐之意,则已见于先朝。
其略曰:「先皇帝求贤若不及,从善如转圜。
始以帝尧之心,姑试伯鲧;
终然孔子之圣,不信宰予
发其宿奸,谪之辅郡;
尚疑改过,稍畀重权。
复陈罔上之言,继有砀山之贬。
反覆教戒,恶心不悛;
躁轻矫诬,德音犹在」。
臣之愚意,以谓古今如鲧为之大臣,而不害之仁;
宰予孔子高弟,而不害孔子之圣。
又况再加贬黜,深恶其人,皆先朝本意,则臣区区之忠,盖自谓无负矣。
庆基乃反指以为诽谤指斥,不亦矫诬之甚乎?
其馀所言李之纯、苏颂、刘谊、唐义问等告词,皆是庆基文致附会,以成臣罪。
只如其间有「劳来安集」四字,便云是厉王之乱。
若一一似此罗织人言,则天下之人,更不敢开口动笔矣。
孔子作《孝经》曰:「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幽王之诗也,不知孔子诽谤指斥何人乎?
此风萌于朱光庭,盛于赵挺之,而极于贾易
庆基复宗师之,臣恐阴中之害,渐不可长,非独为臣而言也。
一、庆基所言臣行陆师闵告词云:「侵渔百端,怨讟四作」。
亦谓之谤讪指斥。
此词元不是臣行,中书案底,必自有主名,可以覆验。
显是当时掌诰之臣,凡有窜逐之人,皆似此罪状,其事非独臣也。
所谓「侵渔」、「怨讟」者,意亦指言师闵而已,何名为谤讪指斥乎?
庆基以他人之词,移为臣罪,其欺罔类皆如此。
一、庆基所言臣妄用颍州官钱,此事见蒙尚书省勘会次,然所用皆是法外支赏,令人告捕强恶贼人,及逐急将还前知州任内公使库所少贫下行人钱物,情理如此,皆可覆验。
一、庆基所言臣强买常州宜兴县姓曹人田地,八年州县方与断还。
此事元系臣任团练副使日,罪废之中,托亲识投状依条买得姓曹人一契田地。
后来姓曹人却来臣处昏赖争夺。
臣即时牒本路转运司,令依公尽理根勘。
仍便具状申尚书省
后来转运司差官勘得姓曹人招服非理昏赖,依法决讫,其田依旧合是臣为主,牒臣照会。
臣悯见小民无知,意在得财。
臣既备位侍从,不欲与之计较曲直,故于招服断遣之后,却许姓曹人将元价收赎,仍亦申尚书省及牒本路施行。
庆基乃言是本县断还本人,显是诬罔。
今来公案见在户部,可以取索案验。
一、庆基所言臣在颍州失入尹真死罪,此事已经刑部定夺,不是失入,却是提刑蒋之翰妄有按举。
公案具在刑部,可以覆验。
右,臣窃料庆基所以诬臣者非一,臣既不能尽知。
又今来朝廷已知其奸妄,而罢黜其人。
臣不当一一辩论,但人臣之义,以名节为重,须至上烦天听。
取进止。
乞责降成都提刑郭槩状元祐元年闰二月十四日1086年闰2月18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二、《栾城集》卷三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九、《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二、苏颍滨年表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窃见朝廷近日察知蜀中卖盐、榷及市易比较收息,为远人所苦,委成都提点刑狱郭槩体量事实。
臣观此三事,利害易见,甚于黑白,凡有耳目,莫不闻知。
而郭槩观望阿附,公行欺罔,其所奏报并不指言实弊。
见今西川数州,卖邛州、蒲江井官盐,每斤一百二十文。
为近年咸泉减耗,多夹杂沙土。
梓夔路客盐及民间小井白盐贩入遂州,其价止七八十。
以此,官中须至抑配,深为民害。
槩不念民间朝夕食此贵盐,出钱不易,却言限内难以报应。
只此一事,已见情弊。
至于榷茶之法,以贱价大秤侵损园户,以重辇峻限虐害递铺,以折博兴贩搅扰平民,其馀百端非理,难以遍举。
臣近已一一奏闻,乞委所差官体量诣实。
槩畏惮茶官陆师闵事势,不敢依限体量,此又足以见其意在拖延,观望附会。
至于市易比较收息,始因提举官韩玠灵泉小县收息增羡,遂督责诸县,以灵泉为比,多得息钱。
槩以韩玠叔祖缜见任右仆射,意欲趋附,不敢体量实状,妄言韩玠不曾以户口比较息钱。
又代韩玠巧说词理,言诸路推行市易之法,不独成都,不可独治一路,及事已在三赦前。
槩以监司被命相度逐事利害,朝廷元不令槩定夺韩玠罪名。
槩之职分,但当具的确事实闻奏。
至于韩玠或行遣,或释放,或原赦,或不原赦,自是临时圣旨指挥,非槩人臣所当预定。
今既不依朝旨相度,却于职分之外擅引三赦,意谓朝廷不合相度赦前之事,附下罔上,肆行胸臆,情理难恕。
况槩资品鄙陋,尝通判凤翔,坐失入死罪,去官系监。
当资叙,因缘权倖致位监司,而附会欺谩,略无顾惮。
韩缜韩玠有服之亲,显有妨碍。
臣未悉如何进呈,作何行遣?
臣乞降圣旨,先行罢黜郭槩所有卖盐、榷茶、市易等事,乞别委官体量施行。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乞差官与黄廉同体量蜀茶状元祐元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四、《栾城集》卷三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近曾奏言,益、利等路茶事司,以买卖虐害四路生灵。
朝廷已差黄廉体量利害,乞先罢茶官陆师闵职任,使四路官吏不忧后患,敢以实害尽告黄廉
今闻朝廷却差黄廉就领茶事。
臣窃以为黄廉若以专使按榷茶之弊,则身无利害,茶事巨细,势必具陈。
若身自领茶事,有课利增损,边计盈虚之责,则之为害,势必不肯尽言。
兼朝廷本为远民无告,特遣此使,使事未达而就除外官,小民无知,必谓朝廷安于虐民,重于改法。
此事体大,宜速有以救之。
朝廷必谓陆师闵蠹害四路为日已久,不欲别差替人,淹延岁月。
黄廉在彼,即行替罢,事虽稍便,理有未尽。
臣欲乞选差清强官一人,与黄廉同共体量。
候了日赴阙面奏利害,所贵不敢隐蔽弊,四路之人终被德泽。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论蜀茶五害状元祐元年二月二十四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一、《栾城集》卷三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六、《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伏见朝廷近罢市易事,不与商贾争利,四民各得其业,欣戴圣德,无有穷已。
唯有益、利、秦凤熙河路茶场司,以买卖虐害四路生灵,又以茶法影蔽市易,贩卖百物。
州县监司不敢呵问,为害不细,而朝廷未加禁止。
臣闻五代之际,孟氏窃据蜀土,国用褊狭,始有榷茶之法。
艺祖平蜀之后,放罢一切横敛,遂无禁,民间便之。
其后淳化之间,牟利之臣始议掊取。
大盗王小波、李顺等因贩失职,穷为剽劫,凶燄一扇,两蜀之民肝脑涂地,久而后定。
自后朝廷始因民间贩卖量行收税,所取虽不甚多,而商贾流行,为利自广。
近岁李杞初立茶法,一切禁止民间私买,然犹所收之息,止以四十万贯为额供亿熙河
至刘佐、蒲宗闵提举茶事,取息太重,立法太严,远人始病。
是时知彭州吕陶奏乞改法,只行长引
今民自贩,每一贯,出长引钱一百,更不得取息,得旨依奏。
民间闻之,方有息肩之望。
又却差孙迥、李稷入川相度,始议极力掊取,因建言乞许茶价随时增减。
茶法既有增减之文,则取息依旧,由是息钱、长引二说并行,而民间转不易矣。
而稷等又益以贩盐布,乃能增额及六十万贯。
李稷陆师闵共事,又增额至一百万贯。
师闵近岁又乞于额外以一百万贯为献,朝廷许之。
于是奏乞于成都府都茶场,客旅无见钱买,许以金银诸货折博。
遂以折博为名,多遣公人牙人,公行拘拦民间物货入场,贱买贵卖,其害过于市易。
又以本钱质典诸物,公违条法,欺罔朝廷。
盖茶法始行至今,法度凡四变矣。
每变取利益深,民益困弊。
然供亿熙河止于四十万贯,其馀以供给官吏及非理进献,希求恩赏。
而害民之馀,辱国伤教,又有甚者。
夫逐州通判本以按察吏民,诸县佐亦以抚字百姓。
而计算息钱,均与牙侩分利。
至于监茶之官,发万驮,即转一官,知县亦减三年磨勘
国之名器,轻以与人。
遂使贪冒滋章,廉耻不立,深可痛惜。
又案盗贼之法,赃及二贯,止徒一年,出赏五贯。
今民有以钱八百私买四十斤者,辄徒一年,出赏三十贯。
递铺文字,事干军机及非常盗贼,急脚递日行四百里,马递日行三百里,违二日止徒一年。
递往还,日行四百里,违一日,辄徒一年。
立法太深,茍以自便,不顾轻重之宜。
盖造立茶法,皆倾险小人,不识事体。
但以远民无由伸诉,而他司畏惮,不敢辩理,是以公行不道,自始至今十馀年矣。
臣窃闻朝廷近日察知其弊,差官体量。
然犹恐未知其详,臣今访闻,稍得其实。
谨具条件五害如左:其一曰:益利路所在有,其间邛、蜀、彭、汉、绵、雅、洋等州、兴元府三泉县人户,以种茶为生。
自官榷以来,以重法胁制,不许私卖。
抑勒等第,高秤低估,递年减价,见今止得旧价之半(乞委所差官取榷茶至今递年所估价例对定,即见的实。)
茶官又于每岁秋成籴米,高估米价,强俵茶户,谓之本。
假令米石八百钱,即作一贯支俵,仍勒出息二分。
春茶既发,茶户纳又例抑半价,兼压以大秤,所损又半,谓之青苗(元条:园户,一百斤许收十斤市例。内一半入官,一半用饶润客旅。今逐场一百斤,有收至二十馀斤,出剩者,往往却伪作园户中虚,旁支出官钱入己,近年邛州常有此狱。又有见出剩数多,阴与客旅商量,纳赂不赀,指数出卖者。)
及至卖本法,止许收息二分;
今多作名目,如牙钱、打角钱之类,至收五分以上。
商旅,其势必不肯多出价钱,皆是减价亏损园户,以求易售。
又昔日官未榷茶,园户例收晚茶,谓之黄茶,不限早晚,随时即卖。
榷茶之后,官买止于六月
晚茶入官,依条毁弃。
官既不收,园户须至私卖,以陷重禁。
此园户之害一也。
其二曰:川茶本法止于官自贩,其法已陋。
今官吏缘法为奸,遂又贩布,贩大宁盐,贩瓷器等物,并因贩还脚,贩解盐入蜀。
所贩解盐,仍分配州县多方变卖,及折博杂物货,为害不一。
及近岁立都茶场,缘折博之法,拘拦百货,出卖收息,其间纱罗皆贩入陕西,夺商贾之利。
至于买卖之馀,则又加以质当。
去年八九月间,为成都买扑酒坊李安典糯米一万贯,每斗出息八钱,半年未赎,仍更出息二分。
其他非法,类皆如此。
今四方蒙赖圣恩,罢去市易抵当之弊,而蜀中茶官,独因缘茶法,潜行二事,使西南之民独不蒙惠泽。
此平民之害二也。
其三曰:昔官未榷茶,陕西商旅皆以解盐及药物等入蜀贩,所过州军,已出一重税钱。
及贩出蜀,兼带蜀货,沿路又复纳税,以此省税增羡。
今官自贩,所至虽量出税钱,比旧十不及一。
纵有商旅兴贩,诸处税务畏惮茶司,又利于分取息钱,例多欺诈,以税为息,由此省税益耗。
假有作税钱上历,岁终又不拨还转运司,但添作茶司岁课,公行欺罔(访闻元丰七年八月陆师闵劄子奏,茶司全年课利,内有一项系税钱。)
又茶官违法,贩卖百物,商旅不行,非唯税亏,兼害酒课。
蜀中旧使交子,唯有茶山交易最为浩瀚。
今官自买,交子因此价贱(旧日蜀人利交子之轻便,一贯有卖一贯一百者。近岁止卖九百以上。)
此省课之害三也。
其四曰:蜀道行于溪山之间,最号崄恶。
陕西,人力最苦。
元丰之初,始以成都府路厢军数百人贴铺般运,不一二年,死亡略尽。
茶官遂令州县和雇人夫。
和雇不行,即差税户。
其为搔扰,不可胜言刘庠永兴日,有洋州般茶人,以疲劳不堪告诉。令取状在案,判云:「候本府雇人般日呈。」后来永兴即不曾雇人。)
后遂添置递铺,十五里辄立一铺,招兵五十人,起屋六十间,官破钱一百五十六贯,益以民力,仅乃得成。
今已置百馀铺矣。
若二百铺皆成,则是添兵万人,衣粮岁费二十万贯。
见招填不足,旋贴诸州厢军。
逐州阙人,百事不集。
递一人日般四驮,计四百馀斤。
回车却载解盐。
往还山行六十里,稍遇泥潦,人力不支,逃匿求死,嗟怨满道。
至去年八九月间,剑州剑阳一铺人全然走尽,沿路号茶铺为纳命场。
递铺之害四也。
其五曰:陕西民间所用食茶,盖有定数。
茶官贪求羡息,般运过多,出卖不尽。
逐州多亏岁额,遂于每斤增价俵卖与人。
元丰八年凤州准茶官指挥一斤添钱一百。
其馀州郡,准此可见。
又茶法初行,卖茶地分止于秦凤熙河,今遂东至陕府,侵夺蜡茶地分,所损必多。
陕西之害五也。
五害不除,人泣血,无所控告。
臣乞朝廷哀怜远民,罢放榷法,令细民自作交易,但收税钱,不出长引
止令所在场务据数抽买博马茶,勿失朝廷武备而已。
如此则救民于网罗之中,使得再生,以养父母妻子,不胜幸甚。
如朝廷以为陕西边事未宁,不欲顿罢茶事,即乞先弛榷禁,因民贩,正税之外,仍收长引钱,一岁之入不下数十万贯(以见今长引钱数计之可见。)
而商旅通行东西,诸货日夜流转。
所得茶税、杂税钱及酒课增羡,又可得数十万贯(以未榷茶以前及榷茶后来年分,自蜀至陕西沿路酒税务岁课较之可见。)
而罢置递,无养兵衣粮及官吏缘所费息钱食钱之类,其数亦自不少。
则榷茶可罢,灼然易见。
若异日西边无事,然后更罢长引钱,如旧收税而止。
然臣再详师闵所营茶利,虽使之裒敛一一如数,止于二百万贯,无复赢馀矣。
若以前件引、茶税、杂税、酒课等钱约七八十万贯折除,即止约有利一百二十馀万贯。
若更除递养兵衣粮及官吏缘所费约三四十万贯,即是师闵百端非理,凌虐细民,止得八十万贯(前件两项钱并且从小约计,故师闵所得利有八十万贯。若依实计之,恐不得及此数。)
假令万一蜀中稍有饥馑之灾,民不堪命,起为盗贼,或如淳化之比,臣不知朝廷用兵几何,费钱几何,杀人几何,可得平定?
今但得七八十万贯钱,置此不虑,臣窃惑也。
兼臣访闻陆师闵去年成都移治永兴,仍取成都供给,有本府衙前杨日新者为之卖酒。
至十一月中师闵自觉非法,始移牒永兴成都,止就用永兴供给。
其违法差衙前卖酒及多请过成都供给,即不曾举觉。
其贪冒无耻,一至如此!
亦乞令所差官便行体量,如是诣实,乞重行黜谪。
以慰远方积年之愤。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陆师闵久擅茶事,欺罔朝廷,奏请如意,为吏民所畏惮。
若留任本职,虽特遣使命,恐必难以体量实害,欲乞先罢师闵职任。
利州路转运使蒲宗闵昔同建议榷茶,曾窃冒恩赏,显有妨碍。
亦乞指挥不得同签书体量事。
所贵官吏不忧后害,敢以实告。
苏轼所撰吕惠卿诰词非讥毁先帝奏(一 元祐八年五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四、《太平治迹统类》卷八三、《永乐大典》卷三四○一
庆基言轼所撰李之纯等六人诰,文涉讥毁先帝,其间陆师闵诰一道,系范百禄词,非轼所撰。
臣窃观先帝圣意,本欲富国强兵,以鞭挞四夷。
而一时群臣将顺太过,故事或失当。
太皇太后与皇帝临御,因民所欲,随事救改,盖事理然耳。
汉武帝好用兵,重歛伤民,昭帝嗣位,博采众议,多行寝罢。
明帝尚察,屡兴惨狱,章帝改之以宽厚。
故当时天下悦服,未有以为谤毁先帝者也。
至如本朝真宗皇帝即位,弛逋欠以厚民财;
仁宗即位,罢修宫观以息民力。
凡此皆因时施宜,以补助先朝阙政,亦未闻当时士大夫以为毁谤先朝者也。
近自元祐以来,言事官有所弹击,多以毁谤先帝为词,非惟中伤正人,兼欲摇动朝廷,意极不善。
若不禁止,久远不便。
叔父给事行状元祐八年五月日撰)1092年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三、《山谷全书·别集》卷九、《豫章先生遗文》卷八 创作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
黄氏本婺州金华人
高祖讳赡,当李氏时,来游江南,以策干中主,不能用,授著作佐郎,知分宁县
解官去,游湘中。
久之,念藏器以待时,无兵革之忧,莫如分宁,遂以安舆奉二亲来居分宁,因葬焉。
公曾大父及光禄府君,皆深沉有策谋,而隐约田间,不求闻达。
光禄聚书万卷,山中开两书堂,以教子孙,养四方游学者常数十百。
已而仕于中朝,多钜公显人,故大夫公十伯仲,而登科者六人。
分宁仕家学问之原,盖皆出于黄氏。
公少举进士,有声场屋间,登嘉祐六年进士第,授宣州司理参军
治大狱亡虑百数,无不得其情。
公去官,老狱吏尝窃叹息,以为狱官能尽心于治狱,不可欺以秋毫,仁厚精密,前后未见其比。
虔州会昌,治公家如营私,视民病如在己。
会昌民健讼,善匿情成狱,户婚事多久不决。
公开导教劝之,待以恩意,因钩索其曲直,久乃皆服。
其治大狱,多可传道。
世称仁厚吏者,徒苟欲生之,公则不然,曲折务尽其情,要使不冤然后已,故会昌民至今思之。
秘书省著作佐郎,知鄂州崇阳县
未至,丁母夫人蓬莱县太君徐氏忧。
服除,江淮发运使张颉举充勾当公事,未行,或荐公于王荆公
荆公召至中书,问免役法,公以但知旧役法牙规对。
荆公问甚悉,曰:「能留心旧法,必能办新法矣」。
荐于上,遂为司农寺勾当公事
召对便殿访时事,公对曰:「陛下意在惠民,法非不良,而患在奉法之吏多非其人。
朝廷立法之意则一,而四方奉法之意纷然不同,所以法行而民病,恐陛下不尽察也。
河北郡县被水,河东河南京东西皆旱,淮浙飞蝗蔽野,江南疫疠,恐陛下不尽知也」。
遂命公同司农寺丞程之才体量河北、河东灾伤赈济,道除知司农寺丞
公以荒政十二为科条,州县可行者以付守令,其大者或请或遂,务以济民,不专于黜不职之吏立威而已。
归报使事,又言所见民间不便于改法者数条。
明日,上谓执政曰:「黄某忠厚,可使除太子中允利州路转运判官」。
既行,就差提举秦凤等路折纳欠负。
公一听输粟,优估其值,凡折纳五十馀万。
召为司农都丞
异时命陕西转运司为两路,移用常苦不足。
公议两路赋入薄厚、事权重轻皆不侔,使者各为备边之计,偷自便而已,其移运籴买,势必相倾,故每告乏,请复通为一路。
后卒如公议。
监察御史里行熙宁十年七月也。
公疏言:「一人之智不若十人,十人之智不若百人,此有馀不足之辨也。
成天下之务,莫急于人才,愿责两制近臣、监司郡守,各荐所知一人,陛下因所举而任之,于其能否成败之际,亦足以知天下之大吏所以事陛下者」。
上用其言,敕内外待制以上、台谏官、三路都转运使至诸路转运判官,各举才行任升擢官一员,于是应诏者百馀人。
公又疏言:「势孤地寒,远迹下僚者,既得以名闻于上,愿诏中书审察其能而用之,则急才之诏不虚行于天下」。
又疏言:「自五年以来,天下水旱,下户实蒙支贷倚阁之惠。
今幸岁丰,有司悉当举催。
久饥初稔,累给并收,是使百姓遇丰年而思歉岁。
乞定诸路举催欠负,上二等户三分收二,下三等户收半,仍饬官司听民折纳」。
又言:「都检正俞充结中人,徼幸富贵,不宜使佐具瞻之地」。
并言:「王中正任使太重,恐为后忧」。
又面论之甚切。
上曰:「人才盖无类,顾驾御之如何耳」。
公对曰:「虽然,渐不可长。
圣人长驾远御,故四凶在朝,不废时雍。
彼皆才器杰然过人,任使称意,为后世虑,故放殛之耳」。
上曰:「且置此事。
河决曹村,京东尤被其害,今以累卿」。
京东体量安抚,公条举百馀事,大略疏张泽泺至滨州,以纾齐、郓,而济、单、曹、濮、淄、齐之间,积潦皆归其壑。
郡守县令能救灾养民者,劳来劝诱,使即其功。
发仓廪府库,以赈不给。
水占民居未能就业者,择高地聚居之,皆使有屋。
避水回远未能归者,遣吏移给之,皆使有
所灌郡县,蠲赋弃责。
流民所过,毋得徵算,使吏为之道地,止者赋居,行者赋粮。
忧其无田而远徙,故假官地而劝之耕;
恐其杀牛而食之,故质私牛而予之钱。
弃男女于道者收养之,丁壮而饥者募役之。
初,水占州县三十四,坏民田三十万顷,坏民庐舍三十八万家。
卒事,所活饥民二十五万三千口,壮者就功而食又二万七千人。
得七十三万二千工,给当牛借种钱八万六千三百缗。
归荐士大夫,后多朝廷所收用也。
结绝相州狱事。
初,相州事发于皇城,卒事十九不实,知杂御史蔡确锻鍊成狱,以此自媒。
中丞邓温伯、御史上官均上疏论之,温伯又在经筵造膝而论。
耳目长具得温伯、均所言,又善伺察中人主意,即论温伯、均朋党为邪,与罪人为地。
又任残贼吏日引诸囚,如使者虑问状,称冤者辄苦辱之,有人情所不能堪。
及上遣黄履、李舜举按状,而囚以为如前,皆引服。
于是天子不疑,而温伯、均皆得罪;
犹独上疏争之。
公至未几,而具狱上矣。
公尝谓子弟:「吾失不极论此狱,甚愧于上官御史也」。
提举南郊事务,斟酌损益,为《南郊式》二十卷。
监试国子监开封进士,奏增损《贡举式》,进士以为便。
已事对便殿,言近岁虽以经义取人,太学诸生文章体制未能近古,大率集类章句,联属对偶,风传四方,谓之新格。
不禁其渐,文章反陋于作诗赋时。
乞申敕教官,稍令务本,以深学者之原。
集贤校理判尚书刑部赐绯衣银鱼。
元丰三年权发遣河东提点刑狱,兼提举义勇保甲
明年秋,召阅泽州保甲,补官者五十八人,特改一官。
八月,麟、府军兴,兼权转运判官,又差定代州地界。
公条具曲折为十二寨图以进,且言:「建议者以分水画界,恐地势不能尽然,启豺狼心,失中国险固」。
其后辽人果责分水之言,包取两不耕地,据有形胜,下临雁门,父老于今以为恨。
王中正发军兴,皆用一而调二,其数皆千万计,或非所急,或非所用。
转运使陈安石计不知所出,奉行唯力,恐不办,或增调之,一道骚然,百姓朘剥至骨。
公为言:「主将非其人,其势必败事。
乏军兴,虽罪死,斟酌事宜,使不乏而已,何忍自竭根本」?
安石字谓公:「夷仲,安石老业,今日但保首领归,安能顾惜待制」?
其任国家大计盖如此。
公每为中正言朝廷大体,民命重寄,赞道其所长,稍稍规之。
初虽乐言,不以为忤,及将出界,取公钱钜万为特给,中正父子多自予,馀以差给凡在军者。
公为言:「敛天下以奉一方,皆出于不得已,愿更为县官爱惜」。
中正始怒。
是时随军使臣员二百,多请托徼幸成事,或父子兄弟皆在行,中正已取其半。
庄公岳、赵咸将漕随军,公在塞内主续馈饷,欲部分使臣护道路,而中正所取之馀,尽随公岳、咸,无在者。
师去界已百馀里,移文追之,皆不报。
公谓勾当公事孔文仲,当自驰往取之,夜置酒与文仲诀,文仲泣曰:「公行军,外事不可知,使臣从军,非公责也」。
公曰:「王事当计成败,岂但塞责耶」!
从十数骑,尽夜追至军,中正等皆大惊。
公骂公岳、咸,取使臣五十馀复归。
因上疏言大军必无功,未有以善其后。
乞募民入刍粟实塞下,得以补官,及一切除罪,少宽近边百姓已竭之力。
已而大军溃归,中正归罪转运司应副乖方,且言黄某不肯协心同力。
上遣御药士宣簿责乖方十事,公以书对,称死罪,皆实有之。
继遣开封府司录喻陟潞州置狱。
安石以应副漕挽,免就狱。
公独对吏月馀,但坐奏请张皇,降一官,在职如故。
师出以元丰四年冬,降官以五年三月
是冬,以绛州王达群盗阻山,横行劫略,达张红伞以入县镇,奉诏督捕,尽十二月,悉捕斩之。
六年六月,还所降官,又以教保甲应格进一官。
诏按边州违法透漏事,至岚、石州,道遇岢岚军流民,经略司奏请,已被旨给路粮遣还本郡,而老幼二千馀口,号泣于道,拥公马首,自言昨以雨多籴贵,暂来就贱分。
锄一夏,已见穟,已立苗,愿及分田乃归。
公即慰谕,移岚、石州,未得发遣,立为奏入,内侍省递其言:「所问情实如此,臣不敢以忧非其职为嫌,改朝廷之成命为罪。
窃惟老小二千口不得其所,陛下必为之动心」。
闻数日,遂得报,可其请。
十月,罢提点刑狱,为权发遣同提举保甲,视转运副使
八年九月,诏以明年正月罢赴阙。
司马温公言,閒居往来陕洛间,闻河东民言甚美,因熟问治状。
吕正献申公亦言,河东军兴,边民德公甚厚,顾朝廷不尽知耳。
公在河东六年,未尝乞赴阙,虽在团教场,未尝易儒服,故在陕西、河北,独不赐战袍。
元丰末,他路保甲拥兵入县镇,贼杀官吏,群盗通行数州,独河东保甲不为犬吠之盗。
元祐初,除尚书户部郎中,治左曹
二月,差按察成都等路茶事,兼体量邛州蒲江盐井利害。
先奏罢陆师闵所行公私甚病者,乃具奏曰:「臣奉被使旨,所至访求利害,至熟榷茶之法,实有害于川陕之民。
盖官司不原朝廷立法本意,希功幸赏,以得为多,于是禁网滋繁,百姓受敝。
陆师闵立法最虐,故取利最多,上累国体,下敛民怨。
中外臣寮所言茶事害民六科,皆有事实。
若遽论之,不若尽以予民,使园户自卖,商贾自贩,官收税引及歇驮钱。
并复熙宁以前博马之策,无交易之烦,无脚乘之劳。
抉去故敝,一从私便,无复可议。
若致详于公私之际,则先当议民,其次商贾,其次边计利害,各有所在也。
今蜀民通患币轻钱重,商旅赍携,息不偿费。
若不捐榷茶,尽与商贾,则百货未能流通,脚乘未能猝备。
非唯园民之货郁滞,绝其资生之路,若蕃市交易万一不继,亦足以害经久之法。
今若捐十一州之与商贾,仍以川峡四路及关中诸路与之为受茶之地,宜若可以尽泄川茶,以补蜀民久困;
而官以善价取雅州兴元府所产,以赡熙秦诸州,酌中法以为边备,于理为可」。
于是朝廷许转运司尽公私之便,商度立法。
公又奏曰:「产之地尽在川路,卖之地全占陕西
其发至陕西六路者为纲,榷于川峡四路者为食茶。
若产之地除去榷卖侵刻,取息太重,搜捕苛扰,差雇不和,配卖赊欠,预俵折纳,滥赏诸敝,则卖之地随事制宜。
其目有六:一曰路分全占陕西州县,又榷取京西金州
以东南望之,疑若专利太多;
以天下观之,阜通川陕之利以备边,而不病东南,则势矣。
故以熙河秦凤泾原为禁旧路,以永兴鄜延环庆为通茶新路。
不禁旧路,无以制蕃市;
不通新路,无以便民欲。
使通塞常相权,则公私可以共利。
二曰卖给历,抑配及官卖末茶。
今尽除宿敝,又禁南茶无入陕西,使川茶常不失中价,则民不知榷茶之害。
三曰茶色不等。
盖汉茶食嫩,蕃茶食老。
雅州之名山,自兰州入邈川,至于于阗
元之大竹,自阶州入欧家,自河州入木波。
洋州西乡,自河州入木波,至于三耶、龙谷。
今区别茶品,以入诸路,则可以适汉蕃所宜。
四曰价直腾踊,则害马价。
今以茶马相宜,以斤对寸,高下适等矣,因宜增损,则可以制边备之费。
五曰博易夺市易之权。
污吏挠法,法不可为污吏废。
今边市博,大者在马,其次金帛。
去贪者之害,乃可以通边市之利。
六曰脚乘不均。
盖缘军兴,脚乘踊贵,故高立雇直,遂以诸场所博污滥之物,高价估折。
今若斟酌高下,损其馀以资铺兵,则可以力,使之任并定博马,岁额以万八千匹」。
又奏蒲江盐事云:「邛盐旧价太高,已蒙朝廷权减斤为八十五钱。
然污杂湿恶,积敝未除。
今欲止绝汀淋灰土及煎胆水,止用九井正水煮一色盐,用权减价为定法,专用食邛州,禁外来官盐及小井盐。
其汀淋等盐八百六十二斤,乞于正额除之,仍宽盐户旧欠,十分除二分。
邛民数十年之病,于是悉除」。
所奏皆即施行。
除直秘阁权发遣都大提举成都府利州陕西等路茶事,兼提举马监牧公事。
以职事入奏,落「发遣」字。
朝论以宰府官属当得中立不倚之士为助,以公不附会朝廷,必废茶法,已而公私便之,故二年十二月,除尚书左司郎中
公语子弟:「昨按察川陕茶政,随事制宜,便于公者不苟去以为名,害于民者不苟存以为利。
论者未以为然。
是岁遂代前官,领茶马事。
前日所以绳治人者,皆身当之。
在职岁馀,法无疐阂不可行者,士大夫乃颇见信。
故知无心以制事,利害则合而听之,在人在己,无间然矣」。
初,陆师闵时,岁计茶息以一百二十万缗,掊克敛怨,无所不至,岁乃得二百万缗。
及公将使事,尽除公私之病,比数年,亦得百二十万也。
四年十月,除起居郎
知公者贺曰:「公学问文章,宜任论思献纳,而经营四方馀十五年,从此乃得涂辙」。
公谢曰:「王事内外一耳,岂敢有择邪」?
五年六月权中书舍人
九月,迁集贤殿修撰枢密都承旨
公言比岁累进官,无功状,固辞不敢就职,乃以修撰陕西路都转运使赐紫衣金鱼。
陕西狃习军兴,帅府常侵渔,岁计金帛,监司为军兴时柄在帅府,欲按举则掣肘,故瘖不治。
公痛以法绳治大府,责其逋负。
六年十一月,除给事中七年正月就职。
于是数月无除拜,所駮奏法令二十馀事,皆见听。
自诏绝夏国岁赐,边臣往往邀功生事。
间小入钞略,虽亡失过当,匿不以闻;
及幸胜,论功则上下相蒙以冒赏。
朝廷既治通远军上首虏不实当之罪,罚金。
公駮奏不听,因复言:「今日阅实边臣功过,止用保明文字而上功状,故不以实,则无功者论赏,死事者不见哀恤,军律渐隳,何以禦侮?
纵未特行贬黜,宜自朝廷申敕法令,以惩后来」。
五月戊子,病疽甚,卧家,求致仕,不允。
丙申,不幸捐馆舍。
知与不知,无不哀悼。
诏给赙赐有加焉,假官舍庇其诸孤,下所属调护葬事。
娶刘氏,尚书屯田员外郎致仕涣之女,封彭城县君,先公没十年。
子男四人:曰叔豹遂州司理参军
叔向太庙斋郎
叔夏,举进士
叔敖封丘县主簿
女三人:长适承务郎李逡,馀在室。
有文集十卷,奏议二十卷。
公读书常自得意,以为学问之本,在力行所闻而已。
不惮改过自新,善用规谏之言,一言而善,终身纪之。
其于不义,小心畏避,人笑其怯;
见义而行,胆气烈烈,无不叹息。
平生忠信孝友,自以无负于上下神只。
张颉江淮入奏计,与丞相吴正宪公语东南水旱,意以为病新法;
正宪公至上前道之。
已而上参问,自东南来者皆曰无有。
有诏治语所从来,窘甚,召尝所与往来者计之,莫敢过者,召公而公至。
问曰:「计将安出」?
公曰:「士大夫岂效儿女辈语人前匿之邪!
今所对者天子大臣,尝言之,不可食;
未尝言,不可强服」。
乃释然,用公言得罪,亦不深悔。
公天资洁清,非其义,虽饮食之物不虚受也。
到官,必推廪给圭田与前人,然后就职;
罢官,必亟解职,推廪给圭田以与后人,自少长行之不变。
及为大吏,廪给于法疑,必辞厚而取薄,非矫揉为之,心安而性服之也。
刘夫人没后,家事尽付诸子,未尝知有无。
旁无妾媵,寝室萧然,惟书册而已。
举吏六百馀员,必问能否,不行请托。
其举擿有罪,小赃污时见纵舍,至酷吏残民,必击去之。
河东时过正平县,有民扶老妪自言:「尉疑我窃盗,笞掠我,今母子共有三足指存」。
问尉,曰:「高士造以疑执讯此母子」。
有实,即奏罢之,曰:「不去士造,无以谢此两母子之不辜」。
屯留司马宏,温公兄之子,右丞相范公之婿也,望公荐拔。
公察为吏尚奇怪,立诽谤木听民言,然及其县,吏民困于威虐,皆无完肤。
即召数之曰:「不能改,且奏罢若矣」。
刘昌祚代州,役壮城卒缮官舍,一卒坠地死。
监司会议,欲案其罪,公曰:「昌祚才器,必为名将,诸君幸缓其小过,且为诸君因行案之」。
公至代,阅昌祚吏治军政甚修,方略耳目足办边事,因作荐章,极口称道之,故事遂已。
公之奏举人,皆此类也。
诸孤将以今年九月,奉公及刘夫人之丧,合葬于分宁县双井之台平、大夫公之墓次,方求当世之君子位光显而其言立,且知公之表里者为之铭,以传信来世。
庭坚越在衰削,哀不能文。
公之遗事,多所散轶,追次其在者,广记备言,以待采择。
谨状。
元祐八年五月日,第九侄某状。
朝请郎郭方进墓志铭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八、《山谷全书·别集》卷一○、《豫章先生遗文》卷七
君讳大昕,字方进临邛火井人,至君之父讳纮,聚徒教授富义,因家焉。
其家世传初非火井人唐汾阳郡王子仪之曾孙景初,为成都双流,卒官下,其子不能归,以其属居临邛,中世在田间,失谱,不知至君几世矣。
君既通籍,故父以承事郎致仕,累赠朝请郎
君幼少机警,能文。
韩献肃公成都,大兴学,学者至数千,试进士以《泮宫服淮夷赋》,君年十六,考第一名,声倾西州
进士科,调遂州法曹参军,以忧去。
服除,授戎州司户参军果州团练判官提举常平司资州军事判官,碍人不得同郡格,复归果州
宣德郎,知成都县
泛恩迁奉义郎,赐五品服,以能举再任。
元祐初政,君以议法忤使者,移蜀州永康县,迁承议郎通判达州
中外诸公交章荐其材,而君以朝议君春秋高,愿得学官以便养,乃除梓州教授
未至官而亲捐馆舍。
服除,除泰州教授
陆师闵辟,以朝奉郎陕西路马司勾当公事
朝散郎、知蜀州
泛恩迁朝请郎
卒于郡之正寝,享年五十有六。
夫人荣州氏,封长乐县君
五男子,曰纯中,三以乡书贡于礼部;
曰知十,以奉表贺登极授郊社斋郎
曰旅百,曰己千,曰时万,皆有文艺。
二女子,适进士程万里、程撝。
有家集三十卷。
君好学,未尝一日去书不观。
敏于文词,章刻移檄操笔立成,事从言顺。
果州比岁水害民田畜庐舍,君檄嘉陵江而祠之。
在官四年,江水平,人传其书似韩潮州《移鳄鱼文》云。
其令成都,忤使者,而移永康,士大夫以为曲在使者而不在君。
事亲尽志,居丧尽情,教士忠悫,直学雅言,不使阿世幸得。
治民平易,以礼以律,不为巧发奇中。
称人之善,覆人之过,喜怒不见于颜。
有同母异父兄刘复,性卞急,十事七八不可意,君事之顺焉。
蜀州,士多从之学,赖君而活者至不可胜数。
其启手足,召诸子,教诲丁宁,加趺膝上而逝,其死生之际知之者乎!
诸孤奉君之丧,葬于富义之西林,乃以知县事张刚状君家世行治来求铭。
某于君皆治平四年进士也,纯中又从予游;
西州名士也,故叙其可传后者为铭。
君盖卒以元符三年八月己酉,而葬以某年十二月甲子
铭曰:
呜呼方进,仁而多闻。
宜寿宜祉,以介其子。
天啬其施,能不见世,中袭肤美。
非此其身,在其子孙,盖物常理。
我作铭诗,以小观大,以诏无止。
令取陆师闵随行帐案驱磨保明取旨诏元丰七年九月己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二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九之一○(第四册第三七二二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三九○页
都大提举茶场陆师闵近以奏课登羡,户部已下本路驱磨保明,可止令比部师闵随行帐案驱磨,限半月保明取旨,其缘事有劳官吏,宜令师闵等上司勋拟赏。
定夺马司茶司互论公事奏元丰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北宋 · 张汝贤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七、《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六六(第四册第三三○六页)
近定夺郭茂恂、蒲宗闵互论公事,因两司执议桩茶价之法,至今未定,遂相度立为酌中之法,以息纷纭。
今准朝旨,送陆师闵相度闻奏。
臣勘会师闵今年中尝具劄子上殿,奏乞马司用茶依旧条,以钱帛对数。
交令与蒲宗闵同其利害闻奏,亦用前说,同状奏闻。
此二人之议,固已符合
臣详究两司利害,博马之利,实仰于,而茶司运致茶货,自秦陇以西,惟以顾赁脚乘为患,不以出卖不行为患。
借令马司不为支用,蕃部亦必以他物博易,实无损于岁课。
茶司之利,所以无仰于马司
然欲其法度相济,可以经久,实在朝廷参酌而行之。
今止令师闵相度,诚恐尚执前议,祗求自便,不顾马司之害,则行之,将来未免牵制。
臣契勘递年买马,冬季常多,夏季常少,春季多少不常,盖马性宜寒而畏热。
其来多寡不常,待用之宜亦有别。
臣愚见,窃谓可令逐季首桩定名山茶驼,春、秋各三千,加一千,夏减一千,馀量数桩留。
若买到马多,更要支用,仍委茶司画时应副,所支茶价,并限次季还足,庶为酌中之法,两得顺便。
陆师闵元符二年七月 北宋 · 邹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三一、道乡集·补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二
伏闻陆师闵宝文阁待制、知河南府
契勘师闵今年三月十九日户部侍郎,差知蕲州四月二十二日改差知怀州,盖缘任秦凤路经略使钟传虚奏功赏,保明不实,情涉欺罔,及承受朝旨,许妄冒人自陈免罪,不即出榜,事属稽慢。
夫欺罔、稽慢,乃臣子之大罪,而师闵坐此黜谪,甫及百日,遽然复职,俾司留钥,不惟骇动群听,实无以惩示四方,殆非至公之朝谨用赏罚之道。
伏望圣慈深赐省察,特降指挥,追寝师闵今来新命,以允公议。
〔贴黄〕契勘师闵初被黜谪,不即祗赴,辄求善地,公议固已罪之矣。
今到怀州席未及暖,反亟褒复,则是黜谪之命但行于小官而不行于贵近,何以示惩戒于天下?
兼闻师闵秦凤日,其亲属亦有妄冒功赏者。
身为帅臣而欺蔽至此,尤典刑之所难贷也。
伏望睿慈省察施行。
再论陆师闵元符二年七月 北宋 · 邹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三一、道乡集·补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二
伏见所除师闵告词有「急于得人之际,遂遽起用」之语,乃知朝廷非不知师闵黜谪未当牵复,特以乏人任使,故有是命。
然而赏罚之行,所以劝惩天下,惟其功罪而已,不为时方多事,故有功者不进,但有罚而无赏;
不为时方乏人,故有罪者不退,但有赏而无罚。
又况师闵之罪已经推治,迹状甚明,无可疑者。
其差知蕲州,系是三月十九日至今月初二日牵复,只得一百三日。
其改知怀州,系是四月二十二日至今月初二日牵复,只得七十日。
怀州到任,系是六月十一日至今月初二日牵复,只得二十一日
黜谪未久,天下所知。
若以乏人便当骤用,不惟无以正师闵之罪,兼此例一开,自今以后凡有罪者无问谁何,皆可以缘乏人而纵释之矣,尚何恃以肃官吏而振纪纲乎?
所系不小,不可不察。
三论陆师闵元符二年七月 北宋 · 邹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三一、道乡集·补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以陆师闵黜谪未久,骤然褒复,累具事理奏论,乞赐详酌施行。
至今多日,未奉指挥
臣固当体朝廷之意,不复论列,然区区愚忠,不能自已者,诚以公议未安故也。
夫以公议上达圣听,恭俟采择,是乃臣之职分,敢不罄竭以闻?
臣观自古以来,帝王御世之术本末先后虽不一端,其要在务明赏罚而已。
盖赏罚明故惩劝行,惩劝行故官吏肃,官吏肃故纪纲正而朝廷尊,此务明赏罚所以为操术之至要也。
师闵之事,其可忽乎!
若以师闵为无罪,则忽罢户部侍郎,差知小郡,在前日为误罚;
若以师闵为有罪,则骤复宝文阁待制、知河南府,在今日为误赏。
二者并用,是岂明赏罚之道哉!
臣窃惟朝廷不过急于得人任使,且谓师闵所坐情为可宥,及不欲追改已行之命,故虽师闵到任才二十一日,便行褒复,不以为疑。
然而皆有可论者。
若急于得人任使,则臣前奏论之已详,已尘天览。
若谓师闵情为可宥,则文案具存,其情可见。
钟传奏讨荡画谋办事尽出师闵,数日间合力干办,乞特推恩。
既是讨荡谋画办事尽出师闵,数日间合力干办,即以一百九十七级为三千五百三十级,师闵岂不预其事乎?
借令不知妄冒之情,岂不知乞为推恩之奏乎?
不以自明,此何意也?
六月十四日承受朝旨,妄冒人限一月许自首免罪,直至十八日方出榜施行。
却于奏状内称寻行出榜,岂有奏以寻行出榜而施行乃在得旨四日之后乎?
身为从官,优被宠寄,略不尊惮朝廷,公肆欺妄,迹状甚著,而遂谓其情为可宥,恐非所以示天下也。
公议未安,尤在于此。
若不欲追改已行之命,则言路所闻,无不在已行之后,傥以追改为难,即言职殆将废矣。
伏望圣慈曲赐照察,出自威断,追寝师闵前命,以释天下公议。
陆师闵提举陕西提举马监牧司成都府利州路马司元丰八年九月己酉 北宋 · 宋哲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二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九
陕西提举马监牧司成都府利州路马司,并令提举成都府永兴军等路榷茶公事陆师闵提举,仍就用茶货随宜增减价直,相度稳便置场去处计置博买,候及一年,具买马实数奏闻。
应有合措置事件,令详具画一闻奏。
所有先降陕西监牧事,拨令陕西路转运司管勾指挥,及陕西买马拨隶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并成都府利州路马指挥,敕更不施行。
复置提举常平等事官诏绍圣元年闰四月二日 北宋 · 宋哲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四五、《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六(第四册第三二七六页)
复置提举常平等事官,以右朝散郎陆师闵河北西路提举左朝奉郎马玿京东西路右承奉郎刘当时荆湖北路左朝奉大夫范峒福建路左朝奉郎王森利州路左朝散郎徐彦孚成都府路左朝散郎张琬江南东路左承议郎程筠开封府界,右朝奉郎韩宗直淮南东路左朝请郎王奎河北东路左奉议郎徐常广南西路左朝奉大夫萧世京广南东路左承议郎崔遹淮南西路左承议郎许几京西南路左朝奉郎曾孝序秦凤路左朝奉大夫吴荀永兴军等路,左奉议郎郑仅京东东路右朝奉郎梁子美梓州路右朝议董遵夔州路右朝奉郎吕温卿两浙路左奉议郎周纯江南西路左奉议郎王博闻京西北路左朝奉郎郭时亮河东路右承议郎茹东济荆湖南路
陆师闵刬刷秦凤兵马赴熙河会合进筑诏绍圣四年十一月辛未 北宋 · 宋哲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五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三
陆师闵刬刷秦凤兵马,躬亲统领熙河会合进筑,候成功,一例推恩。